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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章 平凡小白脸的日常生活)

    台版 转自 天使动漫论坛

    天使动漫录入组

    图源:公子夜殇

    录入:kid

    「我跟你同居就快满一年了。」

    我感受着掌中银币的轻盈重量,深深地叹了口气。

    「想不到你居然把我当成五岁孩子看待。」

    「马修,你在不满什么?」

    艾尔玟有些不耐烦地如此反问。她有一头及腰的红发,还有翡翠色的眼睛,是我美丽的公主,也是命运之女。

    她是这个城镇屈指可数的优秀冒险者团队「女战神之盾(Aegis)」的队长。

    「我只离开三天。那些应该够用了吧?」

    她在家门口把三枚阿尔纳银币塞到我手里。诚如她所说,只要有一枚这种俗称大银币的亚尔纳银币,就算一天要吃三餐,顺便喝上两杯麦酒,也还绰绰有余。

    「我可没那么不谙世事。」

    她的全名是艾尔玟•梅贝尔•普林罗斯•马克塔罗德,是过去位在大陆北方的马克塔罗德王国的前公主。

    「我知道。你现在是个能独当一面的冒险者。」

    大量涌出的魔物毁灭了王国,也杀死了国王与王妃。虽然存活下来的她向世界各地的亲戚求助,却没能得到正面的回应。据说魔物的数量多达数千万,甚至好几亿,而且其中还有龙和贝西摩斯这种传说与神话级的魔物。就算整个大陆的所有国家倾尽全力,也不可能消灭那群魔物。

    「那就别让我多费唇舌。我赌命战斗,可不是为了满足你的任性。」

    唯一的希望,就只有号称能实现任何愿望的传说秘宝「星命结晶」。为了得到那个秘宝,她召集了志同道合的伙伴,向大迷宫「千年白夜」发起挑战。

    「那是当然。我能理解你那崇高的志向,我甚至想要跟你并肩作战。天晓得我有多么痛恨自己的无力。」

    大迷宫绝非浪得虚名,「千年白夜」里的环境极度恶劣。那里可不是普通的地下室或洞窟,可怕的魔物会不断出现,而且到处都设置了陷阱。那里本身就是名为「迷宫」的巨大魔物。不仅如此,身为竞争对手的其他冒险者也会从旁捣乱,前方充满着许多困难。

    「那你就乖乖在家里等我回来。征服迷宫的时间拖得越久,夺回国土的速度也会跟着变慢。我剩下的时间并不多。」

    然而,为了心爱的国民,也为了复兴王国,这位美丽的公主没有停下脚步。这让她得到了「深红的公主骑士」这个称号。据说那些马克塔罗德王国的遗民还把她当成女神或女武神崇拜。而在旁边服侍这位公主殿下的人,就是现在的我。

    「我非常清楚你的志向,但还是要请你慷慨解囊。钱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如果没有钱,就买不了食材,也无法得到秘宝。更何况,迷宫也不是这短短几天就能成功征服的地方。」

    我听说他们今天要去挑战地下十七层。不过,没人知道里面到底有几层。自从「千年白夜」被人发现以后,还不曾有人成功抵达最底层。

    如果要完全征服迷宫,就只能破坏或拿走位在最底层的心脏。而那个心脏就是「星命结晶」。据说那个秘宝过去曾在一瞬间把沙漠变成绿地,甚至连死人都能复活。

    「最重要的是,你好像有所误会。」

    「我误会什么了?」

    「就是男人的自尊。如果只有我一个人,这些钱当然够用。可是事实并非如此。我今天还跟别人约好要去喝酒。」

    「那你就去赴约啊。」

    她露出觉得无聊的表情。

    「可是,你想嘛,男人总是免不了要交际应酬,不可能只有坐着喝点小酒。」

    「那我问你──」

    艾尔玟眯起眼睛。

    「为什么我非得出钱让你去找其他女人?」

    我的工作就是世人口中的小白脸。虽然除此之外还有男宠、情夫、小狼狗、爱情骗子、牛郎、花花公子、废物与渣男这些说法,简单来说就是让女人去工作赚钱,自己整天游手好闲,过着无聊且颓废的生活,偶尔还会喝酒赌博,有些甚至还会跟别的女人偷情,尽管受人轻蔑,却又人人称羡的一种「职业」。

    「没那种事。我真的只是去喝酒。」

    我好声好气地向她解释。我是个容貌端正的成熟型男,这头干净俐落的深褐色短发与这双茶褐色的眼眸,过去曾经迷倒无数妇女。不过,现在这一切全都献给公主骑士殿下了。

    我目前穿着的深蓝色长袖上衣与黑色宽松长裤,都是用艾尔玟的钱买来的。

    「少骗人了。要是你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别这么生气嘛。」

    「撒娇也没用。」

    我伸向她肩膀的手被拍掉了。如果这样就退缩,就无法服侍她了。我再次伸出手,但她果然还是不愿接受。

    「真的吗?」

    我趁机用另一只手抚摸她的秀发。为了避免伤到发丝,我的动作细心又温柔。摸起来的手感就跟高级丝绸一样舒服。她明明每天都在战斗,这头秀发却充满光泽,不知道是天生的还是后天培养的成果。我听说地位高贵的人都是用把蜂蜜、药草与香料混合在一起的汁液洗头发,但艾尔玟使用的洗发剂材料可能还要更好,毕竟她是个公主。

    「啊……喂。」

    我无视她软弱无力的抗议,用手指梳理那头红发,从变红的耳朵旁边划过,又经过后颈来到背后。当手指从玲珑有致的腰际通过小巧的臀部后,我又反过来从臀部沿着背后往上梳。我同时还用另一只手帮她梳理头发,这只手主要是从发旋开始,用指尖轻轻往外梳。她总是非常努力,真是个好女孩。

    「喂,别这样。」

    「你不是就喜欢这样吗?」

    我在她耳边小声细语。

    「嗯……」

    她羞红着脸,发出舒服的呻吟声。她拼命忍耐的样子真可爱。

    光靠一张英俊的脸蛋还不足以当个小白脸,床上功夫当然也是不可或缺。不过,如果只有肉体关系,也不可能维持太久。要是被女方玩腻抛弃,一切就结束了。当小白脸还需要具备讨女人欢心的话术,以及一定程度的体贴,时而安抚女人,时而哀求撒娇。虽然有些恶劣的家伙还会动粗,硬是从女人身上拿走钱,但我可不会那么做。更重要的是,我不认为自己打得赢艾尔玟。

    「别这样。」

    艾尔玟抓住我的双手手腕,从我身边逃开。

    「你的意图太明显了,别以为这样骗得了我。」

    她吐出温热的喘息,亲手整理好自己的头发,恨恨地瞪了过来。

    这招失败了吗?看来同一招果然不会每次都管用。这下子该怎么办呢?正当我盘算着接下来该如何出招时,家门被人敲了几下。

    「公主殿下,要是我们不快点出发,太阳就要升起了。」

    对方是战士拉尔夫。他是「女战神之盾」的成员,还是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却一直醉心于艾尔玟。那个跟屁虫竟然那样娇声娇气。

    「你看吧,谁叫你要为了那种无聊的小事烦我,人家都已经到门口来接我了。」

    「你说得对。我们没时间了。」

    我下定决心,握着她的手这么说。

    「那就快点做出决定吧。看你是要给我一枚金币,还是要让我当一个无法请朋友喝酒的可怜男人。」

    「公主殿下。」

    门被打开了。金发男子转眼间就变得满脸通红。

    「你在做什么!」

    他一把揪住我的胸口。照理说,我现在应该吓得浑身发抖,但我这个人就只有体格特别好,比这位拉尔夫小弟弟还要高出一颗头。因为这个缘故,他看起来就像是一只拿不到饲料,气得咬牙切齿的猴子,让我不知道该做何反应。

    「我什么都没做。」

    我摇了摇头。

    「因为我们昨天玩得有些激烈,我正在确认她身上有没有留下吻痕。」

    我听到了吹口哨的声音。转头一看,四名男女接连走进屋内。他们全是艾尔玟的队伍成员,再加上拉尔夫小弟弟,这六个人每天都会踏进「迷宫」展开冒险。

    「臭小子,别跟我开那种烂玩笑。」

    「我可没有开玩笑。我跟你都是为了美丽的公主骑士殿下在奋斗。你每天都在『迷宫』里挥剑,我则是在床上扭腰。我们的工作没有贵贱之别。」

    拳头转眼间就打进我的脸颊。我的脑袋剧烈摇晃,整个人倒在地上。我想爬起来,但肚子与腰部又被拉尔夫小弟弟踹了好几脚。

    「你这个臭渣男!去死!去死!」

    「别再打了。」

    出面制止他的人,是同样身为「女武神之盾」成员的路特维奇。他穿着一套银白色的板甲,有着一头白发与满是皱纹的脸孔,是一位外表很像侍卫长的老头子。听说他原本是在马克塔罗德王国任职的骑士。

    「我们晚点就要去挑战『迷宫』了,别在这里浪费力气。马修,你也是,开玩笑也该有个限度。」

    「是是是,都是我不好。」

    我拍了拍满是脚印的身体,从地上坐起身。拉尔夫小弟弟的拳打脚踢并不会很痛,因为耐打是我为数不多的优点之一。稍微挨几下拳脚,就跟被人抚摸没什么分别。

    「抱歉,我不该捉弄你。要吃糖果吗?是我亲手做的。」

    「不需要!」

    这个明明很好吃……

    「马修。」艾尔玟朝在地上的我伸出手。

    「我必须出门了。你别再耍任性了。」

    「好啦。」

    我拉住那只手站了起来,然后像是要抱住她一样,顺势把嘴巴贴近她耳边。

    「『那件事』没问题吧?你忍得住吗?」

    「……没问题。」

    「如果你又想要了,随时都可以回来找我。要是因为忍过头而无法集中精神,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你放心,我不会有事的。」

    艾尔玟别过头去,就这样推开拉尔夫小弟弟等人走出家门。她逞强的样子也一样可爱。

    「祝各位武运昌隆。」

    我拿着手帕轻轻挥舞,拉尔夫毫不掩饰地发出咂嘴声,把门重新关上。我在心中默默数到五十后,摊开手掌一看。

    我看到了想要看到的闪亮金币,忍不住扬起嘴角,把绿色的糖果放进嘴里。

    看来我今晚能在二号馆跟娼妇翻云覆雨了。

    这座城市名叫「灰色邻人(Gray Neighbor)」,位在大陆西方的亡灵荒野正中央,是一座城塞都市。这里就是世人口中的「迷宫都市」。

    理由很简单。因为大迷宫「千年白夜」的入口,就在这个城市的正中央。正确来说,这个城市是围着「千年白夜」的入口,逐步往外发展而成。

    世界上曾经有为数众多的「迷宫」,像这样的「迷宫都市」还有好几个。不过,随着岁月流逝,那些「迷宫」一个接一个被人类征服,而那些功成身退的「迷宫都市」也就此荒废。据说这里是世界上最后一座「迷宫都市」。

    为了征服「千年白夜」,名为冒险者的蚂蚁每天都聚在一起,踏进这个巢穴。这让以冒险者为客群的生意也跟着变得兴盛。杂货店里摆上紧急口粮、绳索、小刀与提灯这些冒险者的必备用品,旅馆、武器店、防具店、打铁铺、酒馆与娼馆也四处林立。

    冒险者是一种每天都与死神为伍的职业。虽然可以赚到大钱,运气不好的家伙也会殒命。不过,为了得到名声与报酬,他们依然主动以身犯险。

    我过去也曾是其中之一。

    但现在是公主骑士殿下的小白脸。

    完事后,我倒头往床上一躺,裸女也慵懒地把身体贴了过来。她是位娼妇,名叫辛西亚。因为常找的娼妇今晚没空,我才会找上她,但我们的肉体还算契合。她还会体贴地倒水给客人喝,这点也有加分。

    「你这人还真是奇怪。」

    「怎么说?」

    「你都已经有那么漂亮的公主骑士殿下了,还跑来这种地方。难道她不会生气吗?」

    「你也很漂亮啊。」

    不管是那头黑长发,还是充满弹性的肌肤与乳房,全都好得无可挑剔。

    「她是个心胸宽大的女人,不会限制我的自由。」

    艾尔玟现在应该在「迷宫」里,对着牛头人与食人魔挥剑吧。

    「光是公主骑士殿下还无法满足你吗?」

    「没那种事。我家的公主骑士殿下是全世界最棒的女人。」

    为了捍卫她的名誉,我坚决否认了辛西亚的质疑。

    「她太完美了,凭我的本事实在应付不来,所以我必须经常锻炼自己。这是我身为近侍该做的事情。」

    「所以我只是你练习的对象吗?」

    「我不否认。」

    「你好坏。」

    我的侧腹被她捏了一下。我想也没想就喊痛,让辛西亚小声道歉,伸手抚摸她刚才捏过的地方。

    「原来公主骑士殿下连床上功夫都很厉害啊。话说,你们两个开始交往的原因是什么?」

    自从我们开始同居后,就经常有人这样问我。我真的很常听到这种问题,不是问我:「你到底是怎么追到她的?」就是问我:「跟她上床的感觉怎么样?」可是,艾尔玟不准我说出这件事,我也不打算说出来,所以我总是这么回答。

    「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她也是个人,不但会哭泣,也会肚子饿,只是周围的人擅自把她看得很特别罢了。」

    「也就是说,你对她说了些甜言蜜语,就成功追到手了吗?」

    「嗯,大致上就是这样。」

    「这样啊……」辛西亚兴致勃勃地探头看向我的脸。

    「原来公主骑士殿下喜欢你这样的男人啊。」

    「或许吧。」

    「你的体格确实不错,不过长相就不是我的菜了。」

    辛西亚这次把手伸向我的腹部,用指尖轻抚腹肌之间的线条。

    「你的体格明明这么棒……你真的是不会打架的软脚虾吗?」

    「我前阵子才在比腕力的时候输给一个十三岁的女孩。」

    「你以前不是也当过冒险者吗?」

    「是啊。」

    为了还以颜色,我在她的肚脐附近到处乱摸。辛西亚似乎觉得很痒,身体扭来扭去。

    「你为什么不做了?我看你不像是有受过伤的样子。」

    「因为食人魔对我来说太弱了。对付那些家伙太过轻松,让我觉得很无趣,才会决定跟女人『以剑交心』。」

    「你那方面的实力倒是还很厉害。」

    辛西亚意味深长地笑了。

    「话说,你接下来有何打算?」

    也许是不想继续聊天,辛西亚看向摆在床头桌上的盘子。盘子里是正在燃烧的红紫色香草。每间娼馆计算时间的方法都不同,而这里就是用火燃烧香草。在香草全部烧成灰之前,都是女方的服务时间。顺带一提,这种香草似乎还有能让人兴奋的效果。从还没烧完的香草看来,时间还有一半吧。

    我应该还能再跟她大战一回合。当我抱住辛西亚的肩膀时,窗外突然传来一阵怪声。

    我探头看向窗外,发现娼馆门口有一名看似年过三十的男子抱着自己的脑袋发出怪声。不对,那应该是惨叫声才对。

    「哎呀,那不是亚兰吗?」辛西亚来到我旁边,说出了这句话。

    「你认识他?」

    「他差不多在半年前都还是这里的客人。他是个冒险者,风评还算不错。」

    「看起来不太像。」

    他的衣服下摆与手肘附近都破了,而且就算远远看过去,也看得出他身上很脏,至少那不是从事危险工作的冒险者该有的打扮。仔细一看,还能在他的脖子与手腕发现黑色的斑点。

    「他在不久前受了重伤。虽然捡回了一条命,但之后就再也不曾踏进『迷宫』,整天在街上徘徊。」

    「是『迷宫病』啊……」

    冒险者是与死神为伍的职业,只要走错一步,就得去冥界报到。

    尤其是「千年白夜」这样的「迷宫」,里面的环境更是危险。魔物会从黑暗中突然出现,而且到处都设置了陷阱,还会被其他冒险者从旁阻碍,同伴之间有时候也会发生内哄。与死亡的距离比自己的老妈还要近。冒险者必须在生死关头徘徊,就算成功存活下来,也不可能完全恢复成原本的样子。那种一脚踏进地狱的恐惧会永远深深地烙印在心里。一旦体会过那种恐惧,就再也无法踏进「迷宫」了。不但如此,还会变得再也无法从事需要赌命的危险工作,最后甚至会无法摆脱恐惧,连想要过普通生活都办不到。这就是「迷宫病」,也是所有冒险者的宿疾。

    「不过,他那种发狂的样子并不寻常。」

    「应该是『禁药』吃完了吧?」

    「迷宫病」没有特效药。就算有,也不是寻常冒险者买得起的东西。因此,绝大多数的冒险者都会服用「禁药」舒缓「迷宫病」的症状。而市面上最多的「禁药」就是「解放」。看上去只是普通的药粉,但据说只要服下那种药,就能让人感到亢奋,觉得这个世界好像变成了乐园或是理想乡。可是,那种东西只要服用过一次,就再也戒不掉了。服用者会无法控制自己的情感,时而生气,时而哭泣,时而大笑。最后还会出现幻觉与幻听,甚至会精神错乱。皮肤上冒出黑色斑点就是典型的中毒症状。

    「之前都是『三头蛇(Tri-hydra)』在掌管那种东西,不过最近市面上好像没有流通,结果那种人就变多了。」

    不光是这座城市,大陆上的绝大多数国家都禁止人民使用那种「禁药」。而一旦某种东西被国家禁止,人们就会越想弄到手,这也是人之常情。那些危险分子与组织一手包办「禁药」的制造与贩售,把「禁药」卖给「迷宫病」患者与想摆脱世俗烦恼的穷人,从中牟取暴利。在一年多前被击溃的「三头蛇」,正是其中一个这样的组织。

    窗外的亚兰被一群凶神恶煞缠上。那些人是这间娼馆的围事。亚兰毫无抵抗能力,就这样被拖进附近的小巷。如果他运气够好,应该只会被打断两三根骨头,但如果运气不好,就得变成躺在垃圾与呕吐物上的尸体。这里就是这样的城市。虽然有点同情,但我也救不了他。

    我关上窗户,辛西亚哀怜地看了过来。

    「难道说……你也得了『迷宫病』吗?」

    「你想太多了。」

    我又不是那种屋里一片黑暗就不敢去上厕所的小鬼。我只是没办法活着从迷宫回来罢了。要是在中途遇到一只哥布林,我就死定了。虽然这种人生比老鼠屎还不如,但我一点都不想自杀。公主骑士殿下就是我现在唯一的生存意义。

    「让你见识一下我战斗的英姿吧!」

    如此宣言的同时,我扑向辛西亚的胸部,立刻就听到诱人的娇喘声。因为这是第二回合,她似乎早就热身完毕,身体的反应还算不错。她紧握床单,不断发出呻吟。看来她准备好了,正当我准备提枪上阵时,她似乎达到轻微的高潮,用白皙的玉腿踢倒了床头桌。放有香草的盘子伴随着响亮的声音打翻。

    「糟糕。」

    我离开辛西亚身旁,重新扶起床头桌。幸好盘子没有摔破,不过万一引发火灾就糟了。

    「嗯?」

    我不经意探头往床底下一看。那应该是辛西亚的私人物品吧。篮子里装着女人的衣服,衣服上还小心翼翼地摆着一条形状怪异的项炼。

    「怎么了吗?快点继续啊。」

    辛西亚仰躺在床上,用娇滴滴的声音呼唤我。我拿起那条项炼。

    「这是你的东西吗?」

    「是啊。那是我之前在后面那间教会拿到的护身符。」

    「我记得那里是信奉太阳神的宗派对吧?」

    「嗯,希望我将来也有机会听到『启示』。」

    身体的火热似乎稍微平息下来,辛西亚郑重其事地从床上起身。

    在神话里,太阳神是其中一位创世神。虽然拥有诸神中最强等级的力量,但也因此被其他诸神疏远,最后连同自己的宫殿遭到封印。因为太阳神无法自由行动,才会下达「启示」给信徒。据说那些听到「启示」的信徒都会得到奇迹之力,不是被太阳神授予睿智,就是会发明全新的技术或是得到远超常人的体力。许多人都是为了见证奇迹而信仰太阳神,就连在这个城市里,也有两间太阳神教会。

    「『万物皆无法逃过太阳神的法眼(Sol Near Spectus)』。」

    辛西亚小声念出太阳神信徒经常挂在嘴边的祈祷文。据说只有使用其他大陆的古代语言咏唱,才能算是正式的祈祷。

    「要是太阳神真的看着我们就太可怕了。那可是偷窥呢。」

    辛西亚轻声笑了,但我笑不出来,捡起刚才脱掉的衣服重新穿上。

    「咦?怎么了吗?」

    「抱歉,我想起还有一点事情要去处理。我会再来的。」

    「可是还有时间……」

    辛西亚心急地看向盘子上的香草。虽然香草已经几乎都烧成灰了,没烧完的部分还在冒烟。我拿起水壶,把水往上面一倒,火焰就「咻」的一声熄灭了。

    「时间结束了。」

    我丢下傻眼的辛西亚走出房间。关上房门后,我叹了口气。她并不是个坏女孩,但我恐怕再也不会来找她了吧。我可不想连跟女人上床的时候都想起「那个混帐」。

    回去前,我先到庭院用井水洗过身体,然后才离开娼馆。太阳已经下山,天色完全暗了下来。即便穿着兜帽大衣,我还是冷得发抖。当我戴上灰色兜帽,缩起身体准备踏上归途时,我不经意地探头看了看巷子里面。亚兰还在那里,虽然被打得遍体鳞伤,但他还有一口气在。

    「喂,你没事吧?」

    「……别来烦我,你这个没用的小白脸。」

    他似乎知道我是谁,毕竟我也变成名人了。既然还有骂人的力气,那他应该死不了吧。

    「你的故乡在哪里?」

    「咦?」

    「你不是本地人吧?我是问你的故乡在哪里。」

    我猜他应该是怀着一夜致富的梦想,才会来到这个城市。

    「……帕拉迪。」

    「什么嘛。那不就在附近而已吗?」

    那是位在「灰色邻人」所在的列菲尔王国南方的国家。那里的农业与酿酒业十分兴盛,这座城市消耗的食材也有一部分是从那里进口的。

    我拿出放在口袋里的纸片,用掉在地上的炭块在上面写字,然后塞到那家伙冒出黑色斑点的手中。

    「在东边的『青犬街』有个名叫托比的老头,他是把你这种笨蛋送到城外的专家。只要把这张纸拿给他看,说是马修介绍你过去的,他就会把你送到城外。」

    这「灰色邻人」的周围有着高耸的城墙,如果要出城,就一定要通过城门。城门当然有卫兵在看守。虽然那些卫兵都是废物,但还没蠢到会放过那些明显药物中毒的家伙。如果身上没钱,那就更不用说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

    「回去你的国家,然后慢慢调养身体吧。这里不是属于你的地方。」

    「谁要你多管闲事了。」

    亚兰瞥了自己手中的纸片一眼。上面只写着一句话,那就是「让他出去」。

    亚兰整个人无力地靠在墙壁上。

    「原来你不是要给我钱啊。」

    「我看起来有那么蠢吗?」

    要是把钱拿给这种药物中毒的家伙,很快就会被拿去买「禁药」,不用打赌也能知道结果。我上次帮托比老头猜中斗鸡比赛的结果,他还欠我一个人情,也认得我的笔迹,这张字条绝对管用。

    「还有这个。」

    我从怀里拿出一个小袋子,把里面的东西塞进他的另一只手。那是杏仁。我猜他应该什么都没吃。要是饿着肚子,脑袋里也不会冒出什么好的想法。

    「再见。希望你珍惜自己的生命。」

    我离开现场。只要还有一条命,就应该还有扭转人生的机会,至少比横死街头来得好多了。

    「你……」

    「别误会。我这不是出于善意,只是不想看到你这种家伙到处乱晃罢了。」

    我回过头这么说。

    「因为这会弄脏我家那位公主骑士殿下的眼睛。如果你想得到拜见公主殿下的荣誉,就先把自己变成一个更有出息的人吧。」

    「灰色邻人」的酒馆全年无休,直到天亮都会有冒险者在里面大口喝酒,不然就是把整颗头都塞进酒桶。他们可能是想庆祝自己平安归来,也可能是想忘记「迷宫」的可怕。

    我弯着腰走过酒馆与娼馆林立的街道。这里是俗称「剥皮街」的红灯区。要是在这里闲逛,可是会连屁毛都被拔得一干二净。我一边拒绝那些拉客的皮条客与流莺,一边快步穿越这条街。在踏进贫民窟的瞬间,周围突然静了下来。如果要回家,比起往东走到大马路上,直接穿越这里要来得快多了。

    人潮也大幅减少。这里只有路灯与透过窗户照到路面上的灯光,感觉实在不太可靠。路上还有一群看似乞丐的家伙用毛毯裹住自己的身体,随意躺在路边,但也有一些热衷于工作的家伙,像乌鸦般围住醉倒的男子,忙着脱掉对方的鞋子与裤子。看了感觉真可怜。

    我强忍着呵欠,在脑海中盘算明天的计画。

    就在这时──

    从一栋三层楼房屋旁边的巷子里传来令人讨厌的气息。

    我打架的本事并不高明,不过冒险者时代的本领并没有完全消失。我还有这个耐打的身体,以及敏锐的直觉。我在过去练就了察觉别人气息的本领,不管是些微的空气流动,还是衣服摩擦的细微声响,以及肌肉收缩与眨眼睛时的动静,我都能透过皮肤感受到。这种本领无法用理论来说明,但好几次都让我捡回一命。

    拜此所赐,我对自己玩鬼抓人的本事很有信心,尤其是对方毫不隐瞒杀气的时候。

    不晓得对方是强盗还是我的仇家。不幸的是,这两者都很有可能。我最敬爱的公主骑士殿下今早赏赐的金子,现在还在我身上;我的仇家也不在少数,对方可能是女人被我睡走的家伙,也可能是打牌出老千被我抓包的赌徒。

    我没有停下脚步,也没有出声喊话。没必要特地告诉对方其实我早就发现他了。那是自杀行为。我假装忘记东西,慢慢掉头往回走。

    我希望这招管用,但看来是我太天真了。

    躺在路边的乞丐迅速起身。

    乞丐丢掉了手中的毛毯,一位年约三十岁的长脸男子现身了。稀疏的胡子与苍白的肌肤让他这个人不太起眼,但他的眼神跟腐烂的泥巴一样污浊。绝对错不了,那是曾经杀过人的眼神。他穿戴着皮铠与手甲,手里还握着短剑。

    我身后也跟着传来动静。

    我刚好瞥见一名身材矮小的男子从巷子里走出来。他身上也穿着皮铠,手上好像握着某种武器。这家伙用布遮住了脸,但眼神同样杀气逼人。

    「你穿着那种东西,难道不会睡不着觉吗?」

    我重新看向长脸男,说出了这句话,拼命装出还搞不清楚状况的样子。

    「我在赶时间,要是不早点回去,我老婆可是会抓狂的。如果你们有事情找我,可不可以快点搞定?」

    对方没有回话。胡渣男紧盯着我的手脚。他没有把我说的话听进去,一直在等我露出破绽。

    「好吧,我明白了。」我慢慢把手伸进怀里,拿出钱包丢到地上。钱包就掉在男子的脚边。

    「你们想要那个对吧?送给两位。你们尽管拿去吧。」

    胡渣男行动了。他踩着大步走了过来,弯下腰去捡钱包。

    就在这一瞬间,我身后的男子也行动了。我回头一看,他那娇小的身躯像蜘蛛般跳了起来,朝着我挥下短剑。

    我往旁边一跳,同时主动扑倒在地。在石砖上翻滚时,我听到刀刃削掉石头的声音。我迅速在墙边站了起来,这次却换成胡渣男冲了过来。他把短剑摆在自己的腰际,整个人往我撞过来。

    银色的刀刃闪烁着光芒。刀刃像蛇一样袭来,我看准时机往旁边闪躲。我听到低沉的声响。我在闪躲的同时侧眼一看,正好看到短剑完全刺进用石砖打造的房屋墙壁。胡渣男焦急地用脚踩着墙壁,一口气把短剑拔了出来。

    交错堆叠的石墙被削掉了一小块,掉落在地上发出声响。在路上睡觉的乞丐们不想遭到波及,纷纷起身逃跑。

    「失火啦!失火啦!」

    我大声喊叫。想要叫人的时候,这是最好的方法。就算喊着「抢劫啊」或「杀人啦」,大家也只会躲在家里不敢出来。只有火烧到自己屁股的时候,人们才会出来看看情况。

    如我所料,周围的房屋都传来了动静。

    我还听到了笛声。短促的笛声不断响起,逐渐往这里接近。那是城里的卫兵用来呼叫同伴的笛子。

    矮小男子的眼神显得有些犹豫不决。我趁机与他们两人拉开距离。笛声越来越响亮。

    胡渣男发出懊悔的咂嘴声,然后就转身跑进巷子里。矮小男子也跟着跑走了。听着他们逐渐远去的脚步声,我背靠着墙壁瘫坐在地上,忍不住叹了口气。晚一步赶到的两名卫兵跑了过来。他们都穿戴着灰色的头盔与板甲。因为板甲底下还穿着锁子甲,每当他们有动作的时候,都会发出金属摩擦的声音。

    他们一个是年约四十岁的翘胡子男人,另一个则是二十岁左右的黑皮肤男子。我不知道他们叫什么名字,但见过他们好几次了。

    「又是你……」

    翘胡子男人一脸厌烦地板起脸孔。看来他还记得我上次喝醉,结果吐在他脚上的事情。

    「怎么样?发生什么事了?」

    黑皮肤男子这么问。他的菸酒嗓很有特色,让我印象深刻。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

    我耸耸肩膀。

    「我好像被人误以为是剧场的演员了。有一位金发女子露出自己的肚皮,拜托我在上面签名。我刚才解开误会后,她就重新穿好衣服,往那边走掉了。要是你们看到她,可以帮我转告一下吗?叫她睡觉时记得盖好肚子,免得在夜里着凉了。」

    黑皮肤男子毫不掩饰地皱起眉头。

    「刚才喊着失火的人是你吗?」

    「我不知道。」

    听到翘胡子男人这么问,我故意装傻。我可不想因为谎报火灾,被他们找麻烦关进牢里。卫兵还负责城里的警备、犯罪防治与取缔工作。不过,只要看看这个城市的惨状,就能明白他们的实际绩效了。

    「刚才好像有几位绅士在那边快活,也许是他们玩得太亢奋了吧。」

    听到这里,翘胡子男人就失去兴致转过了头。看来他是把这些话当成醉汉的胡言乱语了吧。事实上,我也真的有喝酒。

    「快滚吧。」

    「遵命。」

    我从地上站起来,拍掉背后的灰尘,然后把手伸向掉在石砖上的钱包。

    「呃……这是我的钱包,是我刚才掉的。我没骗人。」

    因为两名卫兵用责难的眼神看了过来,我只好这样解释。他们还没开口追究,我就把钱包放进怀里,缩着身体走掉了。

    我们两人的家就位在北方的上游地区,周围全是贵族的别墅与富商的宅第。当然,我们跟那些人之间没有交流。

    房屋是石造的两层楼建筑。因为墙壁漆成白色,虽然屋龄不算新,看起来还是很漂亮。院子没有大门,只有低矮的石墙围住房屋。虽然比周围的房屋来得小巧,住起来还算舒适。当然,这些全是拜公主骑士殿下的地位、名誉与收入所赐。像我这种家伙,就算身上有钱也不可能住在这种地方。这种房屋对她来说就跟仆人的家没两样,但我从来不曾听她口吐怨言。

    我打开门锁。点燃烛台上的蜡烛后,玄关立刻被微微的火光照亮。

    刚进门就是通往二楼的楼梯,以及通往屋内的走廊。旁边的门可以通往外面的独立仓库与厕所。走廊的尽头是厨房与饭厅。不过,我家的公主骑士殿下完全不会做菜。我一个人的时候也经常在外面用餐,只要往南方走一段路,就能找到许多以冒险者为客群的餐厅。因为艾尔玟才刚踏进「迷宫」,我今天当然也是在外面吃过饭了。

    只有她在家的时候,我才会下厨。特别是她从「迷宫」回来的时候,我都会亲手做菜给她吃。刚才做了预期外的运动,让我的肚子有点饿,但我懒得找食物来吃,就这样走上楼梯。

    二楼有三个房间,分别是艾尔玟的寝室与我睡觉的地方,以及库房兼武器库。在「迷宫」里可以找到罕见的武器与矿石,那些东西大多会拿去卖掉,但也有一部分会被收藏在这里。钥匙由公主骑士殿下负责保管。自从我以前偷偷把那些收藏品拿去卖给认识的赃物商人,结果被艾尔玟发现之后,我就被禁止踏进那个房间了。

    我走进自己的房间。房间里有木窗、床铺和椅子。床上摆着我今天早上脱掉的衣服。只要到了早上,洗衣业者就会来拿衣服,把衣服拿给他们去洗就行了。把烛台摆在椅子上后,我往床上一躺。今天真是累人,我还是早点睡觉吧。反正艾尔玟不在家,我也不需要服务她。闭上眼睛后,睡意很快就向我袭来。

    当我睁开双眼时,屋里还是一片漆黑。从屋外的空气与由窗户隙缝射进来的光线看来,现在应该还没天亮吧。我从以前就很好睡,如果没有做特别的服务,都能一觉到天亮。我会在这种时间醒来,是因为楼下传来了声响。我闭上眼睛,侧耳倾听。果然有人站在家门前。我的朋友不会来这间屋子找我,而且现在根本不是会有客人上门的时间。

    是小偷吗?当我提高警觉时,我听到了敲门的声音。

    「我们是冒险者公会的使者,请开门。」

    我故意不回话,结果对方又再次敲门,说出了同样的话。我叹了口气。我没有发出声音,小心翼翼地推开木窗。

    只要从我的房间往斜下方看过去,就刚好能看到家门。我眯起眼睛确认访客的长相。门前站着两名用黑色兜帽完全罩住头的男子,其中一人拿着提灯敲门。虽然说话的声音不一样,我很快就认出他们就是刚才那两个家伙。我想了一下今后的方针,然后走下楼梯,隔着门这么问道:

    「有什么事吗?」

    「事情不好了,公主骑士殿下在『迷宫』里受伤了。她说想要见你,我们才会来找你过去。请你立刻跟我们走一趟。」

    「我明白了。」我这么说道。

    「我立刻准备出门,麻烦等我一下。」

    我快步冲上楼梯,前往公主骑士殿下的房间。房门没有上锁。

    我一手拿着蜡烛,在房间里翻箱倒柜,把不能弄丢与不能被人看到的东西装进麻布袋。这个麻布袋并不重,连我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家伙都背得起来。确认该做的事情都搞定后,我回到楼下,从厨房的后门跑到屋外。

    虽然我已经很小心了,但对方的直觉意外地还算敏锐。我听到从门口那边跑过来的脚步声。我的双脚「现在也变得」不灵光了,要是真的跟对方赛跑,我应该很快就会被追上。但我不是毫无胜算,因为这一带住着许多大人物,是卫兵的重点巡逻地区。考虑到他们刚刚才被黑皮肤男子等人发现,应该不敢追得太久吧。如我所料,当我拐过几个转角后就再也听不到脚步声了。

    可是,现在还不能掉以轻心,对方说不定还在埋伏。我今晚还是不要回家,找间酒馆待到天亮吧。

    对方说不定正在家里翻箱倒柜。想到那两个长得像是半兽人卵蛋的家伙现在正跑进公主骑士殿下的寝室,一边闻着床单上的香味一边把手伸向胯下,我就觉得心好痛。虽然其他房间也可能会被对方闯进去,但我并不担心。毕竟外行人应该找不到通往地下室的门,仓库里也没有太多值钱的物品,里面有超过一半的东西早就被我掉包成不值钱的废物了。幸好我早料到可能会发生这种事,偷偷打了备份钥匙进到里面,把东西都拿去卖钱了。虽然那些钱都被我拿去喝酒跟玩女人,还是比被那些贼人偷走来得好多了。

    黎明降临了。

    人潮重新回到街上。确认没人躲在附近监视后,我回到家里。

    我原本以为对方会顺便洗劫屋里的财物,但我甚至找不到对方走到二楼的迹象。只有正门留下了些许伤痕。那两个没种的家伙……要是他们把仓库的门打破,我就能把那些被掉包的东西算在他们头上了。

    我一边强忍着呵欠,一边用无法摆脱睡意的脑袋思考今后的对策。

    那些家伙想要我的命,一个晚上就来杀我两次了,肯定还会有第三次。可是,我并不打算逃跑,我还有负责看家这个使命在身。虽然我无意向人求助,但坐等对方来杀我也只会白白耗费自己的精神。公主骑士殿下预计在后天傍晚回来,如果可以,我想在她回来前搞定这件事。

    幸好我并非没有头绪。

    我前往这个城市的中央地区。「千年白夜」的入口与冒险者公会就在那里。

    冒险者公会是负责接洽并管理冒险者的团体。

    各地的城镇都有冒险者公会,而这些公会底下的冒险者会依照其实力与功绩被赋予星级,最高是七颗星。星级越高的冒险者,在冒险者之间的地位也就越高。

    简单来说,就是把一群流浪狗套上项圈,让它们去比较谁的项圈更为高级。

    不知道这是谁想到的方法,这种手段实在是非常巧妙。那人肯定是个跟我一样聪明的家伙。

    走进冒险者公会「灰色邻人」分部的大门后,就能看到前方有一栋跟城堡一样坚固的三层楼建筑。事实上,那间房子确实能在必要时当成堡垒使用。旁边还有公会职员的办公室,以及仓库与交易所。在「迷宫」里偶尔能找到一些不可思议的东西,那些无法在地上取得的贵重罕见物品也是一种商品。公会会从冒险者手中买下这种稀有且贵重的物品,然后卖给那些收藏家与业者,借此满足他们的虚荣心。而其中的利润就是公会的收入。

    我走进正前方那栋建筑物。

    入口右方是长条型的柜台,负责接待的壮汉与疤面男子正恶狠狠地瞪着屋子里的冒险者。

    因为职业本身的性质,绝大多数的冒险者都是男人。也许是因为明白这点,公会也经常让态度和善的少女负责接待客人。可是,其中也有一些家伙会误把柜台小姐当成自己的女人,对她们说些性骚扰的话,不然就是把她们当成妓女,光明正大地约炮,甚至是偷偷跟踪女方,试图找机会强暴。在这种治安不好的地区,冒险者公会反而会让这种凶神恶煞负责接待客人,让为数不多的女性职员负责事务与会计工作。这个部分得看负责管理公会的公会长如何决定。可悲的是,这里的接待人员全都是些凶神恶煞。虽然柜台那边没半个客人,但我总觉得过去攀谈就会挨揍,心里完全没有想要过去的念头。不过,我正好看到了一个适合攀谈的家伙。

    「哈啰,矮冬瓜。」

    我对着柜台里面这么一喊,一位银发少女便回过头来。她穿着黑色连身裙,腰上还系着皮带,让腰身看起来更明显。她今年十三……不,好像十四岁了吧。她的五官很端正,是个前途无量的女孩。虽然现在这样已经很可爱了,但我可没有那方面的兴趣。只是因为她离我最近,又是最容易攀谈的对象,我才会找上她。

    矮冬瓜瞥了我一眼。她有一瞬间气得鼓起脸颊,但很快就重新看向信纸。

    「喂,不要不理我嘛。」

    我捡起一颗跟脚趾头差不多大的石头,轻轻丢了过去,结果丢到她背上。

    「喂,别这样啦。」

    少女一边大喊一边冲到柜台旁边。

    「没看到我在忙吗?别来捣乱啦。」

    你不就只是坐在椅子上看信吗?

    「那是谁寄给你的信?」

    「这不关马修先生的事。」

    这家伙真冷淡。不过,其实我不用问也知道那是谁寄来的信。看她暗爽的样子就知道了。

    「还有,我才不是矮冬瓜。」

    「好啦,艾普莉儿,都是我不好。」

    我乖乖为伤害她自尊一事道歉。这位少女跟全是莽夫的冒险者公会格格不入,却拥有随时能让这些冒险者脑袋搬家的实力。毕竟她可是公会长最疼爱的孙女。

    「之前跟你比腕力输掉,让我很不甘心,才会做出这种幼稚的举动。是我不好,我太幼稚了,请你原谅。」

    「真拿你没办法。」艾普莉儿露出苦笑。

    「不要跟别人起冲突喔。我也不是每次都能帮你解围。」

    「我知道啦。」

    她把自己祖父工作的地方当成游乐场所,经常跑来这里。虽然还不到可以担任职员的年纪,她偶尔会帮不识字的冒险者阅读书信或文件,也会帮他们代笔。她是好心想要帮忙,却每次都会让其他职员吓得脸色发白。因为要是艾普莉儿那张可爱的脸蛋受了点伤,他们就准备要弄丢头路了。至于到底是弄丢头路还是弄丢头颅,就任凭各位想像吧。

    「那是信对吧?晚点也让我看看啦。」

    「这个嘛~~我不知道要不要给你看耶。」

    她意味深长地看向远方。

    「毕竟这是人家写给我的信。」

    「给我看看又没差。信里有提到我吗?她是不是说见不到我会觉得寂寞,还是说将来想要跟我一样变成出色的大人?」

    「想也知道不可能吧!别说那种傻话!」

    艾普莉儿使劲扯了我的耳朵。

    「喂,这样很痛耶。」

    「这是回敬你的。」

    艾普莉儿掉头就要回到屋里,我连忙把她叫住。我差点就忘记正事了。

    「抱歉,可以帮我叫德兹出来吗?」

    「我就知道……」艾普莉儿小声低语。

    「没错,我就是要找这个公会里个子最高,腿也最长,而且骨瘦如柴,皮肤又光滑的德兹。你应该可以看到很难得的画面喔。你大概没看过,我每次来到这里,那家伙就会非常开心,慌张地冲过来亲我的脸颊。」

    「德兹先生在外面的屠宰场。他现在很忙,你不要去打扰他喔。」

    艾普莉儿没理会我的要求,随手往外面一指,然后就重新开始看信。

    「难道你就不能帮我叫他过来吗?我这个人最怕闻到血腥味了。」

    「只要你在这里等他,他迟早会回来的。」

    冷冷地丢下这句话后,艾普莉儿就走进柜台里面的房间。看来她是打算躲在里面看信了。这女孩还真是冷漠,一定是她爷爷没教好。

    「没办法了。」

    我亲自过去找他吧。当我怀着这种想法,准备离开柜台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重物掉在地上的声音。我回头一看,发现眼前有个黑色的秃驴。我没有说错,一位皮肤黝黑的秃头男子就站在我眼前。

    「嗨,马修。还真是稀客啊。」

    我记得这家伙好像叫比尔。虽然他比我矮一些,体格也算是相当魁梧。他还在腰上挂着一把厚刃剑,黑色的铠甲上满是伤痕,涂料也早就斑驳脱落了。他胸前还挂着冒险者公会的会员证,上面有四颗星。

    冒险者要提升星级,就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详细的条件我早就忘记了,如果要升到四星以上,条件就会突然变得严苛。因此,绝大多数的冒险者都只能升到三星,不是在升上四星之前就死掉,就是还没升上去就退休了。既然这个秃驴是四星,就代表他还算有点本事。

    他脚边躺着一只有六条腿的黑熊。那是黑暗杀人熊,身长应该有二约鲁(三点二公尺左右)吧。这种魔物经常在「千年白夜」的地下八层或九层出现,菜鸟只有被吃掉的份,可说是非常难缠的魔物。这家伙或许是才刚死没多久,从背后流出的鲜血把公会的地板染成了红黑色。这家伙的毛皮可以卖到很好的价钱。

    我不认为他会特地把这种大家伙的尸体搬回来,他应该是请「搬运者」帮忙搬运的吧。不是只有冒险者会踏进「迷宫」,「迷宫」里还有负责搬运魔物尸体的「搬运者」,以及在里面销售伤药与提灯这类消耗品的「暗盘商」。他们全都是冒险者公会的一员。

    「我记得这里不是禁止带宠物进来吗?」

    「你这个『嘴炮王(Wisecrack)』还是一样嘴贱啊,喂。」

    比尔一把揪住我的领口,露出充满优越感的笑容。

    「你这个连冒险者都不是的家伙,谁允许你出现在这里了?难不成你是来翻垃圾吃的?你这个恶心的蛆虫。」

    「我劝你最好还是嘴巴放干净点。」

    我好心地提醒他。

    「这里还有不懂事的少女出没。要是你让她学到不该学的用字遣词,可是会被可怕的老头子割掉舌头喔。」

    「哼,要是我会怕那种老头子,哪有办法踏进『迷宫』?」

    比尔故意在我眼前晃了晃红色的舌头。

    「那种事怎样都好……你的嘴巴还真臭。」

    他对我挥出拳头。我想躲开,但距离实在太近了,拳头直接打中我的脸颊。我原本是打算用快如疾风的动作躲开,却只能跟被埋在泥巴里一样慢慢移动身体,这种感觉实在很讨厌。

    「给我注意你说话的口气,你这个吃软饭的家伙。」

    我四脚朝天倒在地上,肚子还被这家伙使劲踩住。因为他把体重放在那只脚上,害我快要不能呼吸。

    「如果身边少了那位公主骑士,你也不过就是一个废物。很遗憾,那女人现在人在『迷宫』里面。」

    「这我当然知道。」

    我捏住自己的鼻子。

    「不过,我刚刚才知道你没有洗脚,上面满是野狗的臭味。」

    比尔抬起脚,用靴子的鞋尖踢中我的心窝,让我完全无法呼吸。

    周围有许多冒险者,却没人愿意出来劝架。

    对这群脾气暴躁的家伙来说,打架根本就是家常便饭。万一闹出人命,只要把尸体丢进「千年白夜」就行了。公会也不会插手去管冒险者之间的纠纷,就算死了一两个人,也还有很多可以替代的家伙。不过,对于冒险者在城里引起的纠纷,公会就十分敏感了。冒险者公会同时也是从业主那边接下驱逐魔物与护卫工作这类委托,将之介绍给冒险者的仲介业者。因为公会可以从委托人与冒险者那边收取两次手续费,赚得盆满钵满,让人看了就不爽,所以公会非常在意善良老百姓对自己的评价。不管是故意找碴殴打武器店店员的浑球,还是没穿衣服就逃出娼馆想要白嫖的人渣,都会受到冒险者公会的严厉惩罚。在最坏的情况下,他们可能会失去头路。当然,头颅也可能会顺便消失。

    因此,冒险者基本上都不会在街上随便动粗,也不会去找善良老百姓的麻烦。

    不过我算是例外。

    冒险者公会的人非常讨厌我。

    理由很简单。因为他们觉得身为公会明星的公主骑士殿下之所以会被人在背后说是「婊子」或「荡妇」,都是我的错。

    就算有冒险者找我麻烦,他们也只会冷笑,一点反应都没有,顶多就是躲在柜台后面斜眼偷看。

    我很难算是善良老百姓,背后也没有富豪或掌权者当靠山。他们不会当着公主骑士殿下的面攻击我,但也不会出手救我。真是个充满人情味的组织啊。

    「喂,给我起来。难道你这家伙就只有嘴巴厉害吗?」

    比尔一把抓住我的脑袋,把我整个人举了起来,还顺便吐了口口水。

    口水喷在我的眼睛上方,沿着眼皮慢慢滑落。

    「你在做什么?」

    艾普莉儿从柜台里面冲了出来。她不但会来公会帮忙,还会去育幼院照顾那些无依无靠的孩子或是教他们读书。她是个善良的女孩。

    「我爷爷不是叫你们不准打架吗?欺负弱者是最差劲的行为。你这样也算是冒险者吗?」

    比尔犹豫了。看来他还没那么蠢,知道对艾普莉儿出手会有什么下场。

    「您别过去。这样太危险了。」

    「我不是千交代万交代,叫您千万别跟马修扯上关系吗?」

    「来,请跟我回到里面。」

    也许是觉得让艾普莉儿被卷入麻烦不是好事,公会职员集体出动,把她抱回里面的房间。

    「等等,别阻止我,要是放着马修先生不管,他就……」

    艾普莉儿的声音离我远去。援军撤退了,这样马修军就孤立无援了。

    「这可真是遗憾啊。」

    比尔咧嘴一笑。

    「快点求饶吧。要不要舔舔老子的鞋底?还是说……」

    比尔再次露出奸笑。

    「你要让我跟那位公主骑士玩玩?」

    我很快就发现这家伙不是要跟艾尔玟玩飞镖或是跳舞。

    「她的叫床声好听吗?你到底上过她几次?」

    「其实也没有很多次啦。」

    我如此回答。

    「大概就跟你干自己老妈的次数差不多吧。」

    一阵冲击向我袭来。这次是打在我的鼻梁上,鼻子深处冒出刺痛。在感觉到痛楚的同时,我的脑袋已经狠狠撞在公会地板上了。脑袋像皮球般弹了好几次。正当我感到头晕目眩时,比尔又一脚踩在我脸上。

    「混帐东西,你少在那边胡说八道!」

    比尔激动地怒吼,也踩得更用力了。

    「你有种就再讲一次看看啊!」

    「不是这样的。」

    我拼命挥动双手。

    「你误会了,我刚才没把话说清楚。我在反省了,请你原谅我吧。」

    公会里响起一阵爆笑声。比尔把脚抬了起来。

    我起身坐在地上,拍掉脸上的泥土。

    「其实我是想要这么说的。」

    我定睛看着比尔的脸。

    「你老妈应该正在跟半兽人与哥布林开杂交派对,含着那些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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