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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后记)

    大家好,我是大场鸠太郎。

    跟各位报告近况,我终于取得乙级发火能力了!

    没错,就是那种「若是以报纸或火柴之类的东西为对象就烧得起来喔」,像这样的能力。

    透过函授课程花了两个礼拜左右的时间学习后,跑到鸿巢市接受资格考试,第二次才总算取得了资格。

    老实说,这项能力并不是我真的那么想要的超能力类型,而且第一次不合格的时候还被担任审查员的大叔笑道「我从二十岁左右开始就一直做着这份工作,不过烧焦方式像你这么有趣的人,这还是第一次见到——」因此当时几乎已经是在自暴自弃了。

    当然之后会合格也是特训而来的成果,第二次我在答题纸上得到了二十分满分,实技成绩也是A+判定。看他那副蠢样真是活该。

    然后,取得之后我才发现到一件事,发火能力其实并没有什么实用性呢——……就我自己而言是会觉得「这能力能不能有什么帮助呢——」,不过差不多就跟由消防员取得发火能力一样,好像并没有什么用处。反正终究也只是个乙级而已哪。由于在烹饪上也没办法使用,因此在日常生活中一点也派不上用场啊。

    嗯——要是问我为什么要取得这项能力,其实也就只是因为见到在网路视频上播放的海外电影明星,于接受采访的途中「啪」地弹了一下手指便在香烟上点了火的举动,感觉非常帅气这种程度的动机就是了……。

    毕竟难得取得了能力,偷偷买了与他抽的同一牌香烟并试着「啪」了一下。不过看来似乎是摩擦系数的调整有误因而烧掉了浏海,不过嘛也算是个不错的回忆。说真的,明明又不是有在吸烟的人,为什么会想要取得这种能力啊。

    接下来,由于最近像是Ubiquitous啦或是Synchronicity之类的SNS似乎还挺流行的,「有点想尝试以取得这类资格作为目标呢——」我正在考虑这种事。总之就是心灵感应系的啦。

    若是取得帐号的话我也会试着积极去进行作品宣传的!

    附带一提,这本《迷宫都市的古董商店》的类型是将各式各样的幻想系渊博知识聚集而成的怪诞故事。

    有关道具的那些小知识,虽然在故事之中仿佛确有其事一般语气平静且轻松地加以讲述,不过大部分都含有创作性存在,因此这部分也请如同看待前面的后记一样多加小心,不要盲信盲从。

    另外,香烟要二十岁之后才能抽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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